药物化学与化学科学杂志

出版道德與不當行為聲明

編輯的職責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Chemistry & Chemical Science編輯負責決定提交給該期刊的哪些文章應在該期刊的當前卷中發表。編輯可能會受到期刊編輯委員會政策的指導,並受到有關誹謗、侵犯版權和抄襲的現行法律要求的約束。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Chemistry & Chemical Science編輯隨時評估稿件的知識內容,而不考慮作者或主辦機構的性質,包括種族、性別、性取向、宗教信仰、民族血統、公民身份或政治哲學作者。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Chemistry & Chemical Science編輯不得向通訊作者、審稿人、潛在審稿人、其他編輯顧問和出版商(視情況而定)以外的任何人披露有關所提交稿件的任何資訊。

未經作者明確書面同意,所提交稿件中揭露的未發表資料不得用於編輯自己的研究。

當讀者、作者或編輯委員會成員指出已發表作品中的真實錯誤但不導致作品無效時,將盡快發表更正(或勘誤)。論文的線上版本可能會被更正,並附有更正日期和列印勘誤表的連結。如果錯誤導致作品或其大部分內容無效,則可以啟動撤回流程。在這種情況下,將盡快發布撤回通知並解釋撤回原因。因此,有關撤回的消息將顯示在文章頁面和撤回文章的 PDF 版本中。

如果讀者、審查者或其他人對學術工作的行為、有效性或報告提出嚴重擔憂,編輯將首先聯繫作者並允許他們對這些擔憂做出回應。如果反應不令人滿意,聯盟學院將把此事提升到機構層面。

《藥物化學與化學科學期刊》將回應讀者、審查者或其他編輯提出的所有關於研究或出版不當行為的指控或懷疑。期刊將評估可能有抄襲或重複/多餘發表的情況。在其他情況下,聯盟學院可以要求該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進行調查(首先向作者尋求解釋,如果該解釋不能令人滿意)。

撤回的論文將在線保留,並將在所有線上版本(包括 PDF)中顯著地標記為撤回,以方便未來的讀者。

審稿人的職責

同儕審查協助編輯做出編輯決定,透過與作者的編輯交流也可以幫助作者改進論文。

任何選定的審稿人如果認為沒有資格審閱稿件中報告的研究或知道不可能及時審閱,應通知編輯並退出審閱過程。

任何收到供審閱的手稿必須被視為機密文件。未經編輯授權,不得向他人展示或與他人討論它們。

審查應客觀進行。對作者進行個人批評是不恰當的。裁判應清楚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並提供支持性論點。

審稿者應辨識作者未引用的相關已發表作品。任何先前已報告過的觀察、推導或論證的聲明均應附有相關的引文。審查者還應提請編輯注意正在考慮的稿件與他們個人了解的任何其他已發表論文之間的任何實質相似或重疊。

透過同儕審查獲得的特權資訊或想法必須保密,不得用於個人利益。審查者不應考慮因與論文相關的任何作者、公司或機構的競爭、合作或其他關係或聯繫而產生利益衝突的稿件。

編輯將嚴肅對待審稿人的不當行為,並追究任何違反保密性、未聲明利益衝突(財務或非財務)、不當使用機密材料或為了競爭優勢而延遲同行評審的指控。對嚴重審稿人不當行為(例如剽竊)的指控將被移至機構層級。

作者的職責

原創研究報告的作者應該準確地描述所進行的工作,並對其意義進行客觀的討論。論文中應準確表述基礎資料。論文應包含足夠的細節和參考文獻,以允許其他人複製該工作。欺詐性或故意不準確的陳述構成不道德行為,是不可接受的。

作者應確保提交的作品是原創的,並且沒有以任何語言在其他地方發表過,並且如果作者使用了其他人的作品和/或文字,則這些作品和/或文字已被適當引用或引用。

應遵守適用的版權法和慣例。版權資料(例如表格、數字或大量引文)只能在獲得適當許可和確認的情況下複製。

一般來說,作者不應在多個期刊或主要出版物上發表描述基本相同研究的手稿。同時向多個期刊提交同一份稿件構成不道德的出版行為,是不可接受的。

必須時時對他人的工作給予適當的認可。作者應引用對確定所報告作品的性質有影響的出版物。

作者身分應限於那些對所報告研究的構思、設計、執行或解釋做出重大貢獻的人。所有做出重大貢獻的人都應列為共同作者。

當作者發現自己發表的作品有重大錯誤或不準確時,作者有義務及時通知期刊編輯或出版商,並配合編輯撤回或更正論文。